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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2022-2023学年度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3-08-25 [来源]: [浏览次数]:

关于认真做好2022-2023学年度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院学工【202315

各系:

为了全面遵循党的教育方针,科学评价学生的综合素质,促进学生知识能力和素质能力的协调发展,引导学生爱国、励志、求真、力行、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经研究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开展“2022-2023学年度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评定对象

我院2020-2022级学生(不含2023年专升本的学生)

二、评定标准

1.特等奖学金:学年度总成绩排名同专业年级前2%,原则上各科成绩70分以上(不含院任选课),表现好,无违纪处分者,获特等奖学金,奖金2000元。评比比例为l%。

2.甲等奖学金:学年度总成绩排名同专业年级前6%,各科成绩及格(不含院任选课),表现好,无违纪处分者,获甲等奖学金,奖金1500元。评比比例为3%。

3.乙等奖学金:学年度总成绩排名同专业年级前15%,各科成绩及格(不含院任选课),表现好,无违纪处分者,获乙等奖学金,奖金1000元。评比比例为5%。

4.丙等奖学金:学年度总成绩排名同专业年级前30%,各科成绩及格(不含院任选课),表现好,无违纪处分者,获丙等奖学金,奖金500元。评比比例为8%。

5.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成绩排名在同专业年级前30%,可获丙等奖学金。

三、评定名额

各系2022-2023学年度优秀学生奖学金分配表见附件1

四、评定要求

1.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严格按照《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学生奖励办法》执行。学生学年度成绩以学分加权平均分进行计算,计算公式见附件22022一次转专业学生在专业所在系考评第二次转专业学生在原专业所在系考评

2.奖学金实行各系线下评比,评定流程:学生自主申报→班级评定小组民主评议→辅导员初审→各系审查→学院审核。

3.各系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学工办主任、辅导员、班主任要认真组织此次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定工作,明确一名辅导员具体负责此项工作。各系要成立相应的评选推荐工作小组,各班必须有学生代表参加。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比例,认真组织好本系的评定工作,力求客观、公正、公平、公开。

4.各系要通过网络和宣传板等公布评选条件,并将初评结果公示三天。

5.各系奖学金评定工作结束后,相关评选材料要由该项工作具体负责人亲自上交学院,同时要认真做好评定的资格审查,上交材料发现不符合评定要求的同学,将直接取消该同学的评定资格,并不再替补其他人选。

6.请各系于9月20日前将附件3、附件4及附件5的电子档及纸质材料(系负责人签字加盖系公章)报送学生工作部,(说明:附件4要求登记学生学号,且学号和获奖者本人信息一致,纸质档签字栏内必须本人用黑色笔签名)过期不予受理。

7.所有上报数据和材料格式应准确无误,一经发现差错,将按学院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联系人:何筱,联系电话:0736-7189019

电子邮箱:472559031@qq.com

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学生工作部

2023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