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教育管理 >> 公寓管理 >> 正文

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学生公寓检查制度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1-09-01 [来源]: [浏览次数]:

为了保障学院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加强学生宿舍基础文明建设,不断推进教学、管理、服务育人工作,让学生在一个健康、卫生、有序的环境中学习生活,针对学生宿舍卫生、安全、文明方面的管理,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相关查寝制度。

一、检查内容

检查各寝室的卫生、就寝、安全情况,以及学生夜不归宿和其它情况。了解学生各方面存在的问题、困难、诉求以及关于学院建设、发展、管理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检查人员

检查人员为院、系领导、部门负责人、辅导员、入住学生公寓辅导员、学生干部。

三、检查办法

检查形式分为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定期检查为每周四晚由值班领导带领辅导员老师对学生宿舍相关情况进行检查;不定期检查由学工部组织院、系学生干部对各班寝室进行常规检查。

四、值班人员工作职责

1.值班领导、辅导员老师值班当日晚上须走访、检查宿舍不少于10间。

2.开展好思想教育、安全教育工作。关心学生的学习、生活和健康,加强与学生的沟通,及时了解和掌握学生的思想、学习和生活情况,为学生提供切实有效的帮助和指导,督促学生做好寝室卫生,指导学生根据专业特点建设具有专业特色的宿舍文化。

3.负责对宿舍内打牌赌博、酗酒、饲养各种宠物及学习时间内从事与学习无关活动等违规违纪的学生进行批评教育及情况调查。

4.及时排查并发现学生中存在的隐患问题(如违章用电、使用易爆易燃物品和有毒物品等);及时处理学生宿舍内的突发事件(如打架、起哄闹事),并根据事态的发展情况向学院有关部门汇报,防止事态扩大,积极配合做好善后工作。

5.及时了解和掌握特殊群体学生的基本情况,建立特殊群体学生档案。特别是对少数民族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心理健康状况不好的学生、学习上困难的学生、因违章违纪受过处分的学生等学生群体,要给予积极的关注。

6.及时收集和反映学生对公寓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反馈到学生公寓管理部门。

7.与所分管宿舍楼管理员沟通协调,了解学生住宿与晚归情况和其他思想动态,及时做好教育管理工作。

五、特别说明

1.在查寝时,如果发现有违反学院管理规定的学生按学院规定给予相应处理,并在全院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

2.住宿学生要积极配合值班老师、学生干部查寝,如果无理取闹,阻止或妨碍查寝,态度粗暴,有辱骂或殴打老师和学生干部现象,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

3.对晚归爬墙者,或宿舍铁门关闭后翻墙出去者,视情况轻重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

附件:芙蓉学院2021-2022学年度第一学期集中查寝安排表


芙蓉学院

202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