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系:
为了做好2014-2015学年度学生勤工助学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条件:家庭经济困难(属建立的特困生档案内学生),学生本人生活节俭,学习成绩和各方面表现良好,在校学习期间没有受过任何纪律处分的特困学生;
二、操作程序:学生本人向所在系部学工办提出书面申请,所在系部按学生条件进行初审。经初审合格后,学生本人填写《芙蓉学院学生勤工助学报名登记表》。分配给各系的指标由各系部进行审核、考察、推荐并公示,报学生工作部批准后再使用。所有此次被推荐勤工助学的学生须填写《芙蓉学院学生勤工助学报名登记表》,以系部为单位于2014年10月10日前将《芙蓉学院学生勤工助学报名登记表》报送学生工作部,逾期不再受理。按勤工助学岗位的设置情况,学生工作部最终考察确定本次勤工助学学生名单。
三、原在勤工助学过程中表现不好的学生各系部一律不得安排;
四、部分岗位条件要求:安排到广播站的播音员、教育电台的学生要求普通话水平较高,由团委、教学工作部负责选聘安排。
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学生工作部
二O一四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