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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17年芙蓉学院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申报材料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7-09-13 [来源]: [浏览次数]:

各系部:

为贯彻落实《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办法》(财教[2013]236号)、《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措施的通知》(财教[2014]180号)、《关于对直接招收士官的高等学校学生施行国家资助的通知》(财教[2015]462号)文件精神,根据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报送2017年度普通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资助申报材料的通知》(湘学助[2017]33号)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17年度各系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材料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纳入国家资助的对象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资助对象:

1、2017年应征入伍的在校生(新生除外,因新生为待其退役复学时再一次性申报)、应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

2、2017年退役复学的学生,2015年入伍的新生一次性申报;

3、补报2013、2014、2015、2016年应征入伍的在校生、应届、往届毕业生,2013、2014、2015、2016年退役复学的学生。

直招士官国家资助对象:

4、2017年8月直接招收入伍的高校毕业生;

5、2014、2015年入学参加定向士官培养的高校学生;

6、补报2015、2016年直接招收入伍的高校毕业生;2012、2013年入学参加定向士官培养的高校学生;

二、报送学生工作部的材料

1、学生在大学生征兵报名系统中在线填写、打印《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毕业生、在校生均填此表)、《高校学生退役复学学费减免申请表》(退役复学学生均填此表)、《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校学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直招士官填此表);

2、入伍通知书或退役证书复印件。

3、各类学生应提交学校审核的材料分别是:

1)毕业生提交盖章齐全的申请表、身份证、入伍通知书、毕业证书原件与复印件;

2)在校生提交盖章齐全的申请表、身份证、入伍通知书、休学证明原件与复印件;

3)退役复学生提交盖章齐全的申请表、身份证、退役证书、复学证明原件与复印件;

4)直招士官学生提交盖章齐全的申请表、身份证、入伍通知书、毕业证书原件与复印件、学士学位证原件与复印件;

5)定向士官学生提交盖章齐全的申请表、身份证、入伍通知书、休学证明原件与复印件;

6)所有原件查验后退还学生。

4、各系要认真做好本系应征入伍学生申请学费补偿材料的通知。各系务必联系通知本系应征入伍学生及时申报,在2017年10月23日前将在校生、毕业生补偿代偿、退役复学学费减免等材料报送学生工作部。

三、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学生工作部联系。

联 系 人:朱骏

咨 询 人:李碧如 QQ:758753386

咨询地点:学工部主任室

咨询时间:周一下午三点至五点

芙蓉学院学生工作部

2017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