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教育局、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报告关于“推动学雷锋活动、学习宣传道德模范常态化”和《中共湖南省委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方案》的相关要求,省委网宣办决定自2012年11月至2013年1月组织开展湖南省首届网络文化节,由省内主要网站分别举办13个专项活动,并明确由湖南教育网承办“续写雷锋日记、传递中华正能量”网络主题活动。为做好活动的组织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利用互联网传播优势,进一步大力弘扬雷锋精神,号召广大师生及网友结合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活动,在网上“续写雷锋日记”,书写身边感动人物和事件,传递勤奋学习、爱岗敬业、乐于助人、甘于奉献的正能量,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学雷锋活动常态化。
二、活动组织
为了加强对本次活动的领导,决定成立“续写雷锋日记、传递中华正能量”网络主题活动组委会,成员如下:
组委会主任:王柯敏(省委教育工委书记、省教育厅厅长)
副 主 任:卿立新(省委副秘书长、省委网宣办主任)
夏智伦(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
委 员:屈贵全(省委网宣办副主任)
曾力勤(省委教育工委宣传部部长)
唐东斌(省教育管理信息中心主任)
杨晓北(省教育管理信息中心书记、副主任)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湖南省教育管理信息中心,办公室主任由杨晓北兼任。
三、活动平台
本次活动依托湖南教育网、湖南教育政务网开展,主题活动网站为:http://leifeng.hnedu.cn/。
四、投稿要求
1、活动分组:本次活动分社会组、大学生组、中小学生组三类评比,其中大学生组、中小学生组分别由高校、市州教育局组织参加,教师均参加社会组评选。网友根据自身组别投稿,不得一稿多投。
2、作品内容:记录本人学雷锋的切实行动,发现并记述所在单位、学校、社区及身边人的学雷锋活动和事迹,撰写新时期学习弘扬雷锋精神的感想和体会。
3、作品形式:可以小故事、散文、诗歌等形式投稿;每篇字数限定在50-600字之内。
4、作品版权:上传作品须系原创首发,著作权由作者和活动举办方共同享有。严禁抄袭,不得侵犯其他作品版权,一经发现,组委会取消其参评资格。
5、作者资料:参评者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资料,包括姓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此信息将作为作品著作权归属及活动奖励的依据。因资料不准确、不完整引起的责任由作者自负。
6、作品运用:对于参评作品,活动主办方有权在媒体上展示、展播,或用于公益性活动。
7、投稿方式:本次活动只接受网上投稿。活动参加者需登陆活动主题网站:http://leifeng.hnedu.cn上传作品。
五、活动奖项
本次活动对优秀日记作品进行评奖,设一等奖6名、二等奖30名、三等奖100名,并在各市州教育局、高等学校中,根据投稿数量和优秀作品情况,评选活动优秀组织奖40个,获奖者由省网宣办颁发荣誉证书,由湖南教育网给予奖励。具体奖励额度如下:
一等奖:奖金各1000元
二等奖:奖金各400元
三等奖:奖金各200元
六、活动日程
1、启动(2012年11月):召开媒体见面会,邀请相关人士出席,组织媒体宣传报道。
2、投稿(截止2012年12月31日):全省广大师生和社会网友向活动平台提交作品,由组委会在线审核后发布。
3、评选(2013年1月):评委对作品进行初评、复评,确定获奖作品,在活动主题网站及湖南教育网、湖南教育政务网公布获奖名单。
4、颁奖(2013年1月底):邀请获一等奖的作者参加首届湖南网络文化节闭幕式。
七、工作要求
1、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明确责任部门,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工作。
2、请各单位按要求尽快做好本单位门户网站链接主题活动网站的工作,具体要求见http://leifeng.hnedu.cn,并于2012年11月25日前将活动工作联系表反馈到湖南教育网(见附件1)。
联系人:王 轩、章仙踪,
电话:0731-82207750、89783191,
邮箱:wangxuan@hnedu.cn。
附件:“续写雷锋日记、传递中华正能量”网络主题活动工作联系表
湖南省教育厅
2012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