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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导员工作职责及日常工作规范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9-04-20 [来源]: [浏览次数]:

辅导员工作职责

1、辅导员在学院领导下,在学工部、分团委指导下组织开展本班学生工作,全面负责本班学生的思想品德、专业学习等方面工作的指导和组织管理,培养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2、组织学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进行四项基本原则教育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党的十七政治报告学习教育活动,每学期至少一次,以坚定学生对马克思主义信仰、对社会主义信念、对改革开放的信心、对党和政府的信任。

3、针对不同专业班开展不同的教育活动,特别重视纪律和安全教育、法制教育、思想品行教育以及文明礼貌教育,每学期不少于五次。

4、深入学生实际,做学生的知心朋友。全面了解学生思想动态、学习成绩、综合素质、性格特征、家庭情况、生活和健康状况;及时了解和处理学生中的倾向性和突发性事件,主动配合学校职能部门做好调查处理工作,不得袒护违纪学生和淡化处理恶性事件。

5、负责班干部、团支部干部的选配、培养、调整和考核,并向系部,学院推荐优秀学生干部,做好学生推优入党工作;指导和帮助团支部、班委会开展工作,培养学生的集体荣誉感,建设团结友爱、努力学习、遵纪守法、助人为乐具有良好学风的学生集体。

6、针对实际情况协助系部制定提高英语统考通过率、计算机等级考试通过率、普通话达标率、降低考试补考率的措施,提高学生学习自觉性和学习效率。

7、按照学院有关规定,做好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奖学金、助学金等的评选推荐工作,组织本班学生的综合测评。

8、按时参加学生工作部每周举行的辅导员例会、汇报一周学生情况,讨论下周学生工作。

9、完成学院,学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辅导员日常工作规范

1、辅导员的言行举止要庄重、文雅,衣着要朴素、大方,不准和学生谈恋爱或发生超越正常的师生关系。

2、要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不允许有侮辱学生的言行和体罚学生。

3、辅导员要正常上班,不在工作时间干与工作无关的事,讲团结、讲发展、讲贡献,不利于团结和发展的话不说,不利于团结和发展的事不做。

4、辅导员要认真开好每周一次的班会,开班会要亲自到场,且站着进行,不能让班干部代替。开班会前,要在黑板上写明班会主题,通报上周的学习活动、思想情况、鼓舞先进,激励鞭策后进。

5、实行早晚自习辅导员跟班制度,下到教室,督促本班学生搞好早(7:00-7:40)晚(19:00-21:00)自习;检查学生的学习情况,指导班级开展学习活动,树立良好的学风。

6、深入学生公寓,每天上午8:00-10:00;下午2:30-3:00认真抓好学生公寓纪律和公寓卫生。按照公寓查寝值班安排表落实好晚上的查寝工作。

7、全面了解本班学生思想动态、学习成绩、综合素质、性格特征、家庭情况、生活和健康状况,要经常与学生联系,与学生的谈话要做好记载,学生要签名。要加强学生双休日的管理,做好学生周末去向表的统计工作。

8、密切联系家长并要做好相关记录,促进学生搞好专业学习,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以形成良好的学风。

9、要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不允许有侮辱学生的言行和体罚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