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为了全面关切党的教育方针,科学评价学生的综合素质,促进学生知识能力和素质的协调发展,引导学生爱国、励志、求真、力行、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经研究决定,在全院开展“2018-2019学年度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对象
全院二、三、四年级学生。
二、评定标准
1、特等奖学金:学年度总成绩排名同专业年级前2%,原则上各科成绩70分以上(含校任选课),表现好,无违纪情况。特等奖学金的评比比例为本学院学生总人数的l%,奖金为2000元/人。
2、甲等奖学金:学年度总成绩排名同专业年级前6%,各科成绩及格(含校任选课),表现好,无违纪情况。甲等奖学金的评比比例为本学院学生总人数的3%,奖金为1500元/人。
3、乙等奖学金:学年度总成绩排名同专业年级前15%,各科成绩及格(含校任选课),表现好,无违纪情况。乙等奖学金的评比比例为本学院学生总人数的5%,奖金为1000元/人。
4、丙等奖学金:学年度总成绩排名同专业年级前30%,各科成绩及格(含校任选课),表现好,无违纪情况。丙等奖学金的评比比例为本学院学生总人数的8%,奖金为500元/人。
三、评定名额
各系2018-2019学年度优秀学生奖学金分配表见附件1。
四、评定要求
1、奖学金评定严格按照《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学生奖励办法》执行。学生学年度成绩以学分加权平均分进行计算,计算公式见附件2。2018级第二学期转专业学生在新专业所在系考评。
2、各系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学工负责人、辅导员、班主任要认真组织此次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定工作,明确系一名辅导员具体负责此项工作。各系要成立相应的评选推荐小组,各班必须有代表参加。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比例,认真组织好本系的评定工作,力求客观、公正、公平、公开。
3、各系要通过网络和宣传板等公布评选条件,并将初评结果公示三天。
4、各系奖学金工作评定工作结束后,相关评选材料要由该具体负责人亲自上交材料,同时要认真做好评定的资格审查,上交材料发现不符合评定要求的同学,将直接取消该同学的评定机会,并不再替补其他人选。
5、请各系于9月20日前将《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系2018-2019学年度优秀学生奖学金公示》(1份,见附件3)、《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2018-2019学年度优秀学生奖学金发放登记表》(2份,见附件4,登记表内银行卡号必须为常德市区建设银行卡号,且户主必须是获奖者本人,签字栏内必须本人用黑色笔签名)和《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2018-2019学年度优秀学生奖学金审批表》(1份,见附件5)的纸质材料报送学生工作部,并将《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系2018-2019学年度优秀学生奖学金公示》的WORD电子版和《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2018-2019学年度优秀学生奖学金发放登记表》的EXCEL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过期将不予以受理。
联系人:朱骏,联系电话:0736-7189019,电子邮箱:272645999@qq.com。
附件1: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2018-2019学年度优秀学生奖学金分配表
附件2:优秀学生奖学金计算公式
附件3: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系2018-2019学年度优秀学生奖学金公示
附件4: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2018-2019学年度优秀学生奖学金发放登记表
附件5: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2018-2019学年度优秀学生奖学金审批表
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学生工作部
二○一九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