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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18年度芙蓉学院学生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资助和2018-2019学年度芙蓉学院学生退役士兵教育学费资助申报材料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8-09-17 [来源]: [浏览次数]:

关于报送2018年度芙蓉学院学生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资助和2018-2019学年度

芙蓉学院学生退役士兵教育学费资助申报材料的通知

 

各系部:

为贯彻落实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报送2018年度地方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资助执行报告的通知》(教助中心〔2018〕98号)和《关于报送2018-2019学年度地方高校学生退役士兵教育学费资助申请材料的通知》(教助中心〔2018〕101号)要求,现就做好我我校学生2018年度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资助和2018-2019学年度学生退役士兵教育学费资助材料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 资助对象

(一)根据《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办法》(财教〔2013〕236号)和《关于对直接招收士官的高等学校学生施行国家资助的通知》(财教〔2015〕462号)规定,此次申报的资助对象为:

1.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资助对象为:①2018年应征入伍的在校生(新生除外)、应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②2018年退役复学的学生;③补报2013-2017年应征入伍的在校生、应届、往届毕业生和退役复学的学生。

2.直招士官国家资助对象为:①2018年8月直接招收入伍的高校毕业生;②2015年9月入学参加定向士官培养、2017年12月入伍实习、2018年7月下达士官任职命令的高校毕业生;③2016年9月入学参加定向培养、2018年12月入伍实习已拿到正式入伍通知书的高校学生;④补报2015--2017年度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生。

 

二、注意事项

1.往届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兵役是指毕业年份早于入伍年份的毕业生,但不追溯文件实施起始年(2013年)之前入伍的往届毕业生。如2011年毕业生,2013年入伍的即可以申请;2011年毕业生,2012年入伍的不可以申请。

2.以下几类学生不能申报退役士兵教育学费资助:①受助学生应满足入学后以全日制方式学习的条件,以工读结合等非全日制方式学习的学生不在资助对象范围内;②非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学生、9月份退役并于当年9月份入学的退役士兵新生,不能享受此政策;③服役前最高学历是大专及以上享受过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政策的学生、在校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复学的学生不能重复享受此政策;④大学专科生毕业后入伍,退役一年后没有参加高考而是通过专升本考试考上本科的,本科或以后阶段不能享受此政策;⑤以前学历阶段享受过退役士兵教育学费资助政策的学生不能再次享受,如学生专科阶段享受过退役士兵学费资助政策,则其本科阶段不能再次享受。

3.退役士兵教育学费资助学生《申请表》中“学生基本情况”由学生统一采用打印输出方式,但“学生本人签字”一项必须由学生本人手写签字,不可打印或由他人代签。其中 “以前教育阶段是否享受过本政策”的“以前教育阶段”:是指低于现教育阶段的各高等教育阶段;“参加何种考试考入本校”:是指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或“单独招生”两种形式;“服役前最高学历”:是大专及以上的需单独提供未在原高校享受过应征入伍学费补偿的证明材料。

 

二、报送学生工作部的材料

1、学生在大学生征兵报名系统中在线填写、打印《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毕业生、在校生均填此表)、《高校学生退役复学学费减免申请表》(退役复学学生均填此表);

2、入伍通知书或退役证书复印件。

3、各类学生应提交学校审核的材料分别是:

1)毕业生提交盖章齐全的申请表、身份证、入伍通知书、毕业证书原件与复印件;

2)在校生提交盖章齐全的申请表、身份证、入伍通知书、休学证明原件与复印件;

3)退役复学生提交盖章齐全的申请表、身份证、退役证书、复学证明原件与复印件;

4)所有原件查验后退还学生。

4、各系要认真做好本系应征入伍学生申请学费补偿材料的通知。各系务必联系通知本系应征入伍学生及时申报,在2018年10月15日前将在校生、毕业生补偿代偿、退役复学学费减免等材料报送学生工作部。

 

三、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学生工作部联系。

联 系 人:朱骏

咨 询 人:刘英 QQ:728256432

咨询地点:学工部主任室

咨询时间:每周五下午二点半至五点半

附件:1、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

2、高校学生退役复学学费减免申请表

学生工作部

2018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