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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团字〔2011〕03号 关于芙蓉学院2010-2011学年度团委会、学生会干事选聘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1-04-18 [来源]: [浏览次数]:

各系:

为了进一步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加强学生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学生干部队伍素质,让思想素质好、工作能力强、服务热情高、具有一定组织能力的学生脱颖而出,根据团章和全国学联章程,结合我院实际,经研究决定,选拔芙蓉学院2010-2011学年度团委、学生会干事30名。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2010-2011学年度团委会、学生会干事采取自愿报名、民主推荐、资格审查、择优聘用的方式产生。现将有关改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

2、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组织能力,有强烈的工作责任心和奉献精神;开拓进取,勇于创新,工作主动,热情较高,办事民主、公正、客观;

3、学习成绩优良,原则上无不及格科目;

4、在同学中享有良好声誉,能代表广大同学利益,反映同学心声;

5、遵守法律和院纪班规,能够引导同学认真学习;

6、具有本院学籍且在本院就读的2010届在校学生;

二、基本程序和产生办法

1、自愿报名。个人自愿向班级、系部递交申请书,领取报名表。

2、民主推荐。个人对岗申报,各团支部、班委会择优推选,由各系部择优推荐。

3、资格审查。学工部、院团委根据学生干部任职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4、组织面试谈话。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竞聘对象参加学工部组织的面试、谈话。学工部组织各班学生代表、老师代表评议。谈话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竞聘的岗位,竞聘此岗位的优势等。

5、拟定名单,公示。

6、学工部、分团委审查,报主管领导批准。

7、试用、考察。

8、任用。

附:芙蓉学院2010-2011学年度团委、学生会干事选聘申报表

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学生工作部

共青团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三月一日

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团委学生会干事选聘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