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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手册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1-04-18 [来源]: [浏览次数]:

前 言

大学生正处于人生发展的重要时期,大学阶段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时期。对于在校大学生来说,他们在成长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矛盾,产生的困扰和冲突,会形成这样或那样的心理问题。而这些心理问题又往往同他们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形成交织在一起。心理问题,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问题在心理方面的反映。心理问题的解决,从根本上讲要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为前提。反过来,心理问题的存在,也必然影响正确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确立。因此,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教育工作,要在理想信念、思想品德、行为养成、心理健康等各个层面全面展开,做到思想教育与心理健康教育互相补充、互相促进。党中央国务院对大学生心理健康历来十分关注:

1994年《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的若干意见》提出,要通过多种方式对不同年龄层次的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和指导,帮助学生提高心理素质,健全人格,增强承受挫折、适应环境的能力。

1995年《中国普通高等学校德育大纲(试行)》要求,把心理健康教育作为高等学校德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199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强调,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工作中,必须更加重视德育工作,加强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

2001年3月,教育部印发《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意见》,对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主要任务和内容、工作的原则、途径和方法,以及队伍建设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

2002年4月,教育部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实施纲要(试行)》,就进一步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作出全面部署,提出具体实施意见。

2003年12月,教育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学生管理工作和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高校党委高度重视,切实把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纳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采取有效措施抓紧抓好。

2007年10月胡锦涛在十七大报告中强调: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用正确方式处理人际关系。

为了进一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文件精神,切实把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抓好、抓落实,特编制此册。

一、制度管理

1、心理咨询室管理制度

为了促进心理咨询室的管理规范化、正规化、科学化,现制定如下工作制度,望遵照执行。

(1)咨询人员应做到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热爱学生,热爱学校心理咨询专业工作,恪守心理咨询工作者和教育工作者的道德规范。

(2)咨询人员应严格按科学态度和专业要求工作。必须接受规范的专业培训、努力钻研有关理论,提高自己的专业能力,探索工作规律;还必须熟悉学校的各种教育策略,了解本校学生的特点和心理状况,将学校心理咨询专业要求和学校实际相结合,有效地开展工作。

(3)咨询人员要用学生理解的语言,向来访学生解释本校心理咨询工作的性质和范围,以及来访学生的自身权利,帮助学生正确认识心理咨询的意义。

(4)咨询人员必须平等对待学生、信任学生,在与来访学生相互尊重的基础上开展工作。要特别注意尊重来访学生的人格尊严,保护来访学生的正当权益;从促进学生健康发展出发,真诚对待来访学生,接纳对方的各种知识情感困扰,对他们需求达到同感的理解,立足于全面发展帮助对方解决问题;尊重学生自愿接受服务的权利。

(5)咨询人员应遵循教育发展的规律向学生提供帮助,立足于启发学生自己认识自己,自己接纳自己,自己帮助自己,自强自立,健康成长。

(6)咨询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原则。保护学生的隐私和其他秘密;对学生的有关资料、案例予以保密,单独保管,不列入学校其他档案;只有在专业需要和必须会诊时,才能和其他专业人员讨论来访学生的案例;不得将学生的案例作为谈话资料;在研究和写作中需要引用学生的资料时,必须隐去可能辨认出来访学生的有关信息;通常情况下,不得向学校其他人员及家长透露学生的秘密;出于保护学生的安全、防止意外事件发生以及需要争取其他人员帮助,必须向有关人员提供学生心理咨询资料时,要向能负责、能保密和有权力、有能力解决相应问题的人员提供,同时注意保护学生的安全并使他们感到安全,不进一步扩散有关信息。

(7)咨询人员在工作中需要使用心理测验时,必须遵守中国心理学会心理测量专业委员会颁布的《心理测验工作者道德准则》,按心理测验的规范进行,不滥用心理测验,科学、客观地使用测验结果。

(8)咨询人员在帮助学生的过程中,应努力动员与争取教师和家长的配合与支持,必要时要对他们做耐心细致的工作,努力建立有利于学生发展的理性社会支持系统;在向教师和家长提供资料、建议及分析学生情况时,要以保护学生、促进学生发展为出发点;咨询人员要注意积极地和学校教职员工的交往,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

(9)咨询人员必须了解中学生心理咨询的局限性和自身的局限性,在自己的职责和能力范围内开展工作;对自己不能解决的问题,必须及时转介,推荐其他合适的专业人员予以解决,或建议学生到校外相关部门接受咨询或治疗,转介时要耐心做好学生的工作,不给他们增添心理负担;对学生提出的超越自己职责范围的要求,不能予以满足。

(10)咨询人员必须始终注意保持和来访学生关系的纯洁性,不得与来访学生及其家长建立心理咨询和教育关系以外的任何其他关系,不得收受学生及其家长任何物质报酬和馈赠。

(11)心理咨询室是为全体学生提供心理咨询的场所,需要保持安静、整沽、舒适。任何人不能在心理咨询室附近大声喧哗,吵闹。

2、心理咨询员职责

(1)心理咨询员要根据心理咨询的科学原则,制定计划,开展工作。

(2)心理咨询员要注重不断的学习和信息的积累,要注重了解和掌握,不同年龄,不同类型学生的心理问题,并探索出行之有效的疏导方法。

(3)心理咨询员要定期对学生进行生理心理品质状况的问卷渊查,收集个案,定期对全校学生的生理心理状况进行有针对性的心理讲座。

(4)心理咨询员要明确公布心理咨询室的开放时间,并经常深人年级、班级向年级组长、班主任了解有关情况,积极开展心理咨询工作。

(5)心理咨询员要利用现代化教育手段,不断提高心理咨询工作质量。

(6)心理咨询员要注重自身心理素质的调节,要严守心理咨询员的纪律,坚持助人自助的原则和独立性的原则。

(7)搞好全校师生心理健康咨询的宣传,指导班主任做好学生的心理咨询工作。

(8)心理咨询员要定期向主管校长汇报工作。

3、心理咨询室值班制度

(1)执照值班轮流表中排定的日期值班,须提前10分钟到达咨询室,做好准备工作。

(2)咨询员值班时,须礼貌待人,热心服务。值班期间,请注意保持安静。

(3)咨询员值班时间不得带无关人员到咨询室。

(4)值班人员在与来访同学交谈时,语言要得体,不得将有关咨询的情况作为谈资向外界透露。

(5)紧急问题要及时向上级咨询师及主任汇报。

(6)每次咨询要及时做好咨询记录,心理治疗要建立完整的病历。

(7)值班人员除做好个体咨询外,还负责咨询室的卫生、电话咨询、网络咨询等日常工作事务。

(8)因特殊情况需要调班,必须提前申请。

(9)咨询员交接班时,须清点物品和交待有关情况,一切无误后方可离开。轮值班者注意钥匙的交接。

(10)一个次的咨询时间一般不要超过一个小时,以提高咨询效率。

4、心理咨询预约制度

(1)为规范心理咨询程序,学校心理咨询室心理咨询实行预约制度。

(2)学校心理咨询室心理咨询免费向本校学生、教职员工开放。

(3)学校心理咨询室可以预约。每次心理咨询45分钟一60分钟,请按时前来咨询。

(4)预心理咨询的学生应事先与辅导员或学校心理咨询室预约。

(5)学校心理咨询室将建立若干个心理信箱,每天开箱一次,学生可通过心理信箱进行心理咨询预约。

(6)学校心理咨询室将根据预约信息进行合理安排,并及时通知被咨询者具体咨询时间。预约后请保留好凭证,咨询时出示凭证。

(7)在一次咨询结束时,可预约下一次咨询的时间。

(8)如果在预约的时间里不能赴约,请提前电话退约,或直接到学校心理咨询室取消预约。

(9)在咨询时间开始后10分钟内保留被咨询者的预约时间,咨询结束时间不顺延无事先说明的,迟到10分钟以上,视为退约。

5、咨询反馈制度

为了及时、全面、准确地了解掌握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加强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建立畅通的信息反馈渠道,确保学院的安定和稳定,特制订如下咨询反馈制度:

(1)实行“来者不拒,主动介人”的咨询与干预制度。

(2)对来电、来信、网络咨询,咨询人员要及时、耐心的予以回答。

(3)要求心理咨询人员每次做好心理咨询的记录工作。对于自己不擅长或难以解决的问题要积极转介给其他教师。

(4)心理咨询教师在咨询过程中发现有比较严重情况的学生后,应该向学工部主管领导汇报反映,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

(5)班级心理信息员负责本班学生心理状况的观察和了解,发现同学中有严重的心理危机事件时(如自杀、行pq的倾向或行为)应及时报告相关老师。

(6)学生患精神分裂症或有精神障碍和严重心理障碍时,应在医院住院治疗或与医院配合治疗。

(7)实行学生心理信息报送责任制,辅导员为所分管学生心理信息报送责任人,学院分管领导为学院学生心理信息报送责任人。上报的学生心理信息,在一般情况下实行逐级上报,在紧急或特殊情况下,也可以先越级汇报。

(8)学院必须建立以学生干部、学生党员、辅导员、学院分管领导等组成的多层次、全方位学生心理信息反馈网络,强化反馈意识,做到遇事必报,大事即报,反应迅速,措施合理,处置得当。

6、心理咨询队伍评估与激励机制

为提高心理咨询教师的整体战斗能力,根据有关文件和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心理咨询教师队伍激励制度如下:

(1)每位咨询老师必须认真完成规定的心理健康教育教学工作和咨询工作,按时参加心理健康教育教研室教研活动,按时参加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案例分析讨论,有考勤、有咨询记录、有作业,一学期未无迟到、早退、无故缺班、缺课的教师设置满勤奖。对无故出现教学差错或因玩忽职守造成不良事件者按学校相关文件精神处理。

(2)成功实施一次危机干预,经核实属实,视具体情况给予500一1000元奖励。

(3)一学期接待来访学生人数超过70人次的教师,在学期末计算值班工作量时适当的追加课时量。每一份重点个案档案记录材料增加l学时工作量。

(4)每位教师积极参加科研活动,要在每个学期内至少写l篇有关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方面的论文,每人还要确定一个专题进行研究,共同讨论形成研究结果,要有记录。对有论文发表或申请了相关课题的教师给予适当的经费补助。

(5)鼓励心理咨询和心理健康教育课教师外出进修和学习。对于考取了国家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证书的教师,报销其经费开支的50%,心理咨询中心将逐步实行心理咨询工作持证上岗制度。

7、心理咨询档案建立、使用及保管制度

为加强学生心理档案的管理与使用,进一步促进心理咨询的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特规定如下:

(1)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对入校新生进行心理普测,对测评结果全部建立档案。学生心理档案包括心理健康状况普查材料、咨询记录、跟踪反馈材料等。

(2)学生心理档案由院大学生心理咨询指导中心专职教师负责收集和保管,配置专用档案橱柜,管理人员要认真负责,保证及时整理归档和正常使用。

(3)严禁私自携带心理档案外出,心理档案一般不得外借。

(4)心理档案一般不得复制,因工作需要复制的须履行审阅手续。

(5)建立查阅制度。查阅学生心理档案,必须由学校或各院系学生管理部门出具介绍信和证明,并经中心负责人签字方能查阅。对所查阅的内容,必须严格保密,如有泄密而产生不良后果的,追究责任。

(6)非专业人员查阅心理咨询有关结果时,须由咨询工作人员指导。

(7)执行保密制度,知晓档案内容者,必须严格保密,不得在公共场所和亲友面前谈论有关内容,因泄露相关内容而产生不良后果的,南泄密者负责。

(8)学生心理测验结果等资料仅供咨询工作人员参考,不作诊断证明。

(9)学生心理档案原则上保留到学生毕业的次年7月。

8、心理咨询师守则

(1)热爱心理咨询工作,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提高咨询技能。

(2)态度热情、真诚,富于同情心。

(3)工作认真负责,作好咨询记录,并定期进行案例讨论和工作总结。

(4)对来访者的有关资料、个案予以保密。

(5)与来访者保持客观的工作关系,不得超越,否则,应立即终止咨询关系。

(6)若因自身局限而不能进行咨询时,咨询师应及时将来访者转介其他咨询机构或咨询师。

9、学生心理健康信息员职责

(1)认真学习并积极宣传大学生心理健康知识,在本班级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和宣传活动。

(2)协助院系开展各种活动,并在心理健康教育讲座及活动中起骨干作用,带动其他同学积极参与。

(3)注意发现学生中出现的各种心理异常现象,给予力所能及的帮助,并及时向院心理辅导老师、班主任反映,使其得到尽快解决。

(4)帮助有心理困难的同学及时前往心理咨询室接受心理辅导,

负责向心理辅导老师提供同学的表现,以便加强对接受辅导的学生情

况进行跟踪及反馈。

(5)协助学校、系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人员开展心理普查和问卷渊查。

二、咨询常识

1、什么是心理健康?

是指生活在一定社会环境中的个体,在高级神经功能和智力正常的情况下,情绪稳定,行为适度,具有协调人际关系和适应的能力,以及在本身及环境条件许可的范围内所能达到的心理最佳功能状态。心理健康标准:

(1)心理行为表现符合年龄特征;(2)人际关系和谐;(3)情绪稳定、乐观;(4)意志品质健全;(5)}}我意识正确;(6)个性结构完整;(7)环境适应良好;(8)智力正常

2、什么是心理咨询?

心理咨询是心理咨询师协助求助者解决心理问题的过程。

心理咨询时.老师始终坚持尊重、接纳、保密的原则,来访同学亦有匿名的权利。

心理咨询对象?

3、心理咨询三大类:

(1)精神正常,但遇到了与心理有关的现实问题;如婚姻家庭、择业求学、社会适应等,他们面对自我发展问题时,需要做出理想选择,这类咨询叫发展性咨询。

(2)精神正常,但心理健康出现问题如长期处在困惑、内心冲突之中,或遭到严重的心灵创伤而失去心理平衡,这类咨询叫心理健康咨询。

(3)心理不正常的人经过治愈后,心理活动已经基本恢复正常的人群。

4、心理咨询5个不等式:

(1)心理问题≠精神病

(2)心理学≠窥见内心

(3)心理咨询≠无所不能

(4)心理老师≠救世主

(5)心理咨询≠思想工作

5、当出现心理问题需要进行心理咨询时,应该做些什么准备?

(1)想好开头说什么。

(2)把心理辅导老师看作是一个特别亲密的朋友。

(3)“有问必答”比“拐弯抹角”更利于沟通。

(4)不必过分地关注自我的表现与形象。

(5)不要期望由心理辅导老师给你“决策”。

(6)不要希望一次咨询就“根治”。

6、心理咨询任务

(1)协助来访者认识自己内、外世界;

(2)纠正来访者不合理的欲望和错误观念;

(3)帮助来访者学会面对现实和应对现实;

(4)使来访者学会理解他人;

(5)使求助者增强自知之明;

(6)协助求助者构建合理的行为模式

7、心理咨询原则

(1)保密原则:无论您说什么,老师都会为您保密。所以您可以敞开心扉,畅所欲言。

(2)无条件关注的原则:无论您说什么,老师都不会以道德的观念去评判事情的对错,您所做的一切都有您的理由。

(3)助人自助的原则:老师的咨询过程不是替您出主意、想办法的过程.而是帮助您自己想清楚问题所在,并自己找出解决问题的方法。

(4)来访者自愿原则:每一次的咨询都是以您愿意使自己有所改变为前提的,老师不能以任何形式强迫您接受或维持心理咨询。

8、心理咨询分类

(1)按性质分有:发展心理咨询、健康心理咨询;

(2)按咨询规模分有:个体咨询和团体咨询。

(3)按治疗时程分有:短程(1个月内)、中程(1—3个月)、长期心理咨询(3个月以上)

9、什么样的人需要做心理咨询?

(1)个人发展中遇到的现实问题;

(2)矫治不良行为;

(3)理顺人格结构;

(4)纠正不合理认知模式和非逻辑思维;

(5)学会调整人际关系,端正处世态度,构建健康的生活方式,强化适应能力等;

10、来访者须知

(1)坦诚。向辅导老师坦城地表露自己,不必掩饰或伪装,来访者应把自己内心真正的困惑或咨询过程中产生的问题、感受都及时地与辅导老师沟通,以便更快更好地达到咨询效果。

(2)自愿自由。来访者可以自由选择咨询老师,以使个人问题得到更有效的帮助。咨询过程中,若对咨询方向或方法有异议,可与咨询老师进行必要的讨论并修正。是否开始或终止接受心理咨询都南来访者本人决定,咨询老师只能提出建议,无权强硬要求。

(3)尊重咨询老师。来访者必须提前预约咨询时间,并严格遵守。认真配合咨询老师的工作,按时完成“作业”,把个人的感悟与改变有效地反馈给咨询老师。

(4)自主。心理咨询的理念是“助人自助”,所以咨询的主角不是咨询老师,而是来访者自己。不能过分依赖心理咨询,不要期待咨询老师为你做主,给你出主意、想办法、甚至做决定,也不要以为咨询总能一次性解决问题。事实上,只有你自己才能真正解决你的问题!

(5)来访者应保持咨询室内卫生,不在室内大声喧哗、吸烟。

11、什么是团体咨询?

团体咨询是在团体情境中提供心理帮助与指导的一种心理咨询与治疗的形式。它是通过团体内人际交互作用,促使个体在交往中通过观察、学习、体验、认识自我、探讨自我、接纳自我、调整和改善与他人的关系,学习新的态度与行为方式,以发展良好的生活适应的助人过程。

团体咨询三类

(1)、团体辅导

是面向普通人群开展的一种预防性、发展性的工作,它是通过运用团体的情景,设计出活动、课程,用来预防个体在各发展阶段中会遇到的各类问题及其所引发的一般性困扰。

(2)、团体咨询

是针对有心理困扰的人,注重补救性及问题的解决,借助团体动力及人际交互作用,促进参加团体的成员更深的自我探索、自我了解、自我悦纳。6—12参加人。

(3)、团体治疗

是针对少数有心理障碍的、需要长期性人格改变的成员的临床服务,主要目标是协助参加者个人的人格和行为的改变。

12、良好人际关系原则

(1)相互性原则:人际关系的基础是相互重视与支持。接近与疏远、喜欢与不喜欢都是相互的。

(2)交换性原则:人际交往是一种社会交换过程,交换的原则是对自己有价值的。人际关系的发展取决于双方根据自己的价值观进行的选择。

(3)自我价值保护原则:自我价值是个体对自身价值的意识与评价,是一种自我支持,其目的是防止自我价值受到贬低和否定。

(4)平等原则:由于社会角色、地位、影响力、对信息的掌握等方面不对等,会影响双方形成实质性的情感联系。但如果平等待人,也能和那些与自己在社会地位相差较大的人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