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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芙蓉讲坛】第17讲 李祖全讲述:关于法律法科生的思维培养的思考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2-12-10 [来源]: [浏览次数]:

【芙蓉讲坛】第17讲 李祖全讲述:关于法律法科生的思维培养的思考

2012年10月30日晚,由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主办,经济管理系承办的大型系列学术讲座——“芙蓉讲坛”第十七讲在多功能报告厅开讲,主讲为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经管系主任教授李祖全,讲题为《关于法科生法律思维培养的思考》。本次讲坛由芙蓉学院文学与社会科学系系主任黄向阳老师主持,法学专业全体学生和经济与管理系全体学生参加了本次讲座。

李教授在专题讲座中,主要阐述了四个观点:第一,关于法律思维是法学教育成败的关键的问题。期间,他系统的阐述了关于塑造公平和谐的社会秩序与“法律人”勇斗“恶人”的重要性。第二,关于法律思维概念的具体解析,李教授通过举出”十月革命“等史实,有理有据的将法律思维是最典型的公共决策的思维的重要性和具体表达全面解析出来。第三,论述了关于法律人的思维方式和对人民、社会的作用。李教授以合法性思维的真实性等基本要求为出发点,折射出重视证据规则、法人规则对社会具有强调公平、稳定秩序的积极作用,对思想具有追求自觉理性思考、强调公民意识、重视法律信仰的启迪作用,充分的展现了一个敢于质疑、善于质疑事实的探索者形象。第四,教导同学们该如何培养法律人的思维;强调同学们要自觉运用术语进行观察,注重公民意识和法律信仰的培养强调同学要有敢于质疑的精神。

李教授的精彩演讲赢来了学生的热烈掌声,演讲最后,和学生进行了现场互动,进一步的传达了法律思维培养对社会和人民的启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