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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3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临时生活补贴发放工作的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4-05-06 [来源]: [浏览次数]:

学工[2014]06号

关于做好2013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临时生活补贴发放工作的

通 知

各系:

为体现党和政府对高校学生的关心,帮助学生缓解因物价上涨带来的生活压力,根据《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临时生活补贴资金的通知》(湘财教指(2014)12号)要求,决定对我校583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伙食补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标准

补贴标准:凡被批准获得补贴的学生每月可获得20元补贴,补贴期限为5个月(2013年秋季学期)。

二、获补贴学生的条件

1、学习认真刻苦,各方面表现好,不故意拖欠学费。

2、获补贴的学生原则上是学校贫困生档案中的学生,孤儿、单亲家庭、家庭成员有重大疾病、受灾家庭等的特困生应重点考虑。

三、补贴对象评选程序及补贴办法

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班级民主推荐,由各系初审并张榜公示(公示期3天),无异议后将名单报送学生工作部审查,最后由学生工作部报请院领导研究审批并公示(公示期3天)。补贴款由学院财务部发放到学生的银行卡上。

四、要求

1、请各学院5月8日上午10:00前将《2013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临时生活补贴汇总表》纸质及电子文档(Excel)报学工部,逾期不予办理。

2、此次专项补助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当代大学生的关心,涉及学生的切身利益,各学院应引起高度重视,认真落实通知精神,推荐和评审工作要做到客观公正、公平、公开。

五、资料下载网址

芙蓉学院辅导员QQ群。

附表一 :2013年秋季学期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临时生活补贴指标分配表

附表二 :2013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临时生活补贴汇总表

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学生工作部

二〇一四年五月四日